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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备案需要材料有哪些 房产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有效
2019年12月5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南宁拆迁征地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产合同备案需要材料有哪些

  在各方面条件都适当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购买房屋进行居住。这个时候双方进行交易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合同协议的,而且有时候还需要合同备案。那么,房产合同备案需要材料有哪些呢合同备案需要流程又有哪些呢今天的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产合同备案需要材料有哪些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


  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


  6、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


  8、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10、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二、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三、购房合同与备案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1、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2、目前楼市销售的商品房多为期房,有的房子还没有破土动工,就已经开始内部预约销售。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有的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产权被别人分割等。


  一般国内做事情是这样的,但是任何的合同必须双方都要有一份,现在的购房合同是在网上备案的啊。也就是说合同签订好是交易中心就已经备过案了,他的楼盘出售的时候也是要备案的。不同的城市是不一样的,一般小城市的做法是这样的。一般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签订合同也就是做填空题,完全可以事先做好的。


  房屋合同备份,一定程度上诉是未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免以后产生瓜葛。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房产合同备案需要材料有哪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房产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有效

  我想在绝大多数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买房梦,当然,在买房前肯定是需要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的。比如房产合同啊,协议等等。但是有时候出现了房产合同纠纷了我们就需要写一份答辩状进行诉讼。那么,房产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有效呢今天网的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产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有效


  答辩人:***


  代理人:***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2013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xxx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1、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2、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3、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12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13年。


  4、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5、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答辩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注意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三、管辖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最新解释,与不动产相关的纠纷管辖,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为有权管辖法院。


  四、法律适用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当事人维护好好自身的利
来源: 民告官律师  Tags: 房产合同备案需要材料有哪些,房产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有效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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