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苑北司法所“三举措”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均不要求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同时,因为残疾人大多行动不便,司法所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与区法援中心联系;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援助对象提供上门服务。
二是坚持优先服务。对来电、来访法律咨询,凡涉及残疾人维权方面的,及时与法援联络点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当事人。各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对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求助信息,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法律援助机构能直接解答、调处的尽快给予办理。对残疾人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全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实行“援调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尽量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为残疾人解决纠纷,既避免了严重侵权事件发生,又让残疾人减少了诉讼之苦,收到了良好的维权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民告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