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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后反悔加价卖给别人 卖家被判支付违约金30万
2018年4月17日  民告官律师
据安徽商报消息 近年来,合肥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存量房交易量大幅增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占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的比例越来越大。存量房买卖交易环节多、法律风险高,在这类纠纷中占比例大,且绝大多数是因为卖方违约。近日,合肥市中院发布《合肥地区存量房买卖诉讼纠纷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年是案件爆发式增长的时间点,全市法院收案数同比增加174.72%,较2014年同比增加了2.8倍。

  [数据]房屋买卖纠纷案剧增包河区涨幅最大

  合肥市中院汇总了近年来合肥市法院房屋买卖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度全市法院共受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848件,2015年1175件,2016年度3228件。今年1~6月,案件数达到2202件。

  2016年是案件爆发式增长的时间点,全市法院收案数同比增加174.72%,较2014年同比增加了2.8倍。2016年限购限贷政策出台之后市场趋于平稳,但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四大主城区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分别占全市法院该类案件总数的68.39%、75.07%和74.43%。其中包河区因辖滨湖新区,案件数量最多,涨幅最大。此外,肥西县、长丰县法院收案数在2016年也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现状]大多卖方违约调解空间小

  在案件类型上,绝大多数为卖方违约,买方守约。

  因房价在短期内快速上涨,房屋交易周期较长,房屋价格发生的变化诱导卖方不惜以违约行为来博取利益。在具体诉求上,买方起诉后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双方意见分歧大,协调解决纠纷的空间较小。

  有的案件中,卖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意图通过拒不履行合同,如借口共同共有人不同意出卖,或故意拖延首付款交付时间反诉买方违约来促使房屋不能过户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更有甚者,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拒不配合办理过户并将房屋恶意抵押给第三人。

  房产中介的不规范操作甚至
来源: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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