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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赠与一人房产不属夫妻共有
2017年7月14日  民告官律师
  胡女士问:我女儿已经结婚了,现在想买房,钱不够,我想资助她,又不愿给女婿。我该怎么办?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景琪律师解答:你想把资助你女儿买房的钱,将来只赠与你女儿。现在的情况是,你女儿已结婚,如果你在资助时,没有明确是只赠与你女儿的,那么可以理解为是赠与他们夫妻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你需要明确是只赠与你的女儿才行。为了避免将来产生麻烦,你可以立个赠与合同指明这笔钱是赠与你女儿的,并且作个公证。


来源: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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