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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费缘何相差25倍?
2016年11月25日  民告官律师
  正当国人热议重庆市九龙坡区“最牛钉子户”的二层孤房会不会被强制拆迁时,从江苏苏州又传来不幸消息,据3月24日《新京报》报道,前天上午10时许,苏州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金龙等三人,到拆迁户马雪明家协商拆迁补偿问题时,马雪明用器件砸向张金龙等三人,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这个消息让
人颇感意外,谁都知道,城市拆迁工作的难度非常之大,一般来说,拆迁户只有唯命是从,听从发落,因为在拆迁员行使拆迁权的背后,有城管、公安、法院等诸多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势单力薄的被拆迁者即使不服,也无力抗争,要么委曲求全,忍气吞声,一搬了之,要么在重重压力下走上了自杀绝路。
  在我们的城市建设中,谁是弱势群体?我看非拆迁户莫属。为了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绝大多数人以大局为重,即便拆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一套象样的住房,仍然自觉服从国家需要,值得尊敬。然而,在苏州市的拆迁工作中,竟然让人看到一件荒唐透顶的事情,同样的房子,别人能补偿100万元,而这户户主为马雪明的人家却只能补偿4万元。两相对照,整整相差了25倍,悬殊之大,不能不令人感到震惊。
  人们对分配不公深恶痛绝,而对拆迁补偿不公,又何尝不是如此。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拆迁补偿费何以相差25倍?其背后必然隐藏着某种不为人所知的诡秘。难道拆迁补偿也要分三六九等?难道拆迁补偿也有可高可低的弹性?果真如此,有必要亮出同样房子却拿到100万补偿款的主人身份,看其与这名马雪明困难户的社会背景、社会关系有什么不同,也请有关主管拆迁的部门负责人公开说说补偿款相差25倍的真正原因。在各级政府千方百计满足老百姓知情权的今天,发生这样离奇古怪的事情,与我们大力倡导的文明城市建设背道而驰,如此开展拆迁工作,要想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又谈何容易。
  一个平时在村里很本分的市民,竟然砍死了两名拆迁员,其行为极为过激,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由此暴露出来的拆迁方面问题却显而易见,营造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拆迁方法、和谐的补偿条款,如果拆迁讲究人性化了,公平公正了,各种问题迎刃而解了,谁还会拒不拆迁,甚至拔刀相向,与拆迁员拼个你死我活呢?
  说到这里,我又情不自禁地想起发生在重庆的“最牛钉子户”拆迁问题,据悉,一方面法院强制执行在即,而另一方面,五星红旗又插在了拆迁户的房顶,可谓相持不下,矛盾一触即发,如何化干戈为玉帛,解除“危机”?法律的尊严固然需要维护,但也别忘了,人有人权,物也有了物权,期待这场纷争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得到妥善解决,拆迁户刀砍拆迁员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
 
 


来源: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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