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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拆迁能换高额补偿 母亲告儿子私自卖房被驳
2015年2月20日  民告官律师
 
    7年前张女士同意儿子卖掉了自家的老平房,当得知现在拆迁能换高额补偿时,“健忘”的张女士带着4个女儿将儿子起诉到法院,称对卖房一事毫不知情。昨天(8月9日)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母女5人败诉。
    张女士和丈夫生有一儿四女。2000年,张女士丈夫去世,留下5间平房,此后张女士一直在4个女儿家轮流住,平房由儿子居住。2002年2月,同村村民李某与张女士的儿子商议买房,征得张女士同意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李某以3.1万元的价格买下了5间平房。
    7年来,双方相安无事。最近,他们所在的村实行旧村改造,李某买下的5间平房可以换成两套总面积达180多平米的楼房。得知这一消息后,张女士和4个女儿将儿子和李某起诉到法院,称儿子是在他们母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房,请求法院判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退还该房屋。张女士儿子在法庭上称,他是家中唯一儿子,以为父亲去世后这5间房屋肯定归自己,才将房屋卖掉。购房人李某说,买房时他曾征求张女士的意见,当时她表示“儿子愿意卖,我不阻拦”。
    法院认定,张女士之夫去世后,其儿子作为唯一男性继承人,与李某达成买卖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不违背当地农村风俗。张女士由于村里拆迁改造,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显然不利于交易安全,且涉案房屋已被拆除,已经不可能返还。


来源: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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