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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开展征地改革试点
2014年2月28日  民告官律师

国土部将开展征地改革试点


来自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称,国土部下一步将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调整补偿标准,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具体而言,除界定征地范围、明确操作程序,以缩小征地范围;严格征地程序外,国土部还指出,将完善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

“包括完善征地补偿办法、探索多种安置途径、规范农民住房的补偿方式、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表示,推行改革试点旨在使征地范围得到合理的缩小、土地征收程序更加规范、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调同步增长。

值得关注的是,国土部首次明确将研究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包括合理调整提高补偿标准,规范土地增值收益的用途,如将一定比例土地增值收益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就业培训支出等,并建立税费调节机制。

所谓土地增值收益,来源于现行的二元化土地管理制度。即土地被划分为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须通过征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才能交易。而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只对其生产价值进行补偿,而对其土地增值部分收益不予或极少与农民分享。

有业内人士指出,明确提出将研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尚属第一次,此前只是提出要提高征地补偿,表明对个人收益的关注。

与此同时,国土部表示还将重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方式和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立法。

“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修改,统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以及土地产权、规划、审批、监管等相关土地管理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

王守智还表示,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同步配套研究起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条例》,推动《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制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


来源: 民告官律师  Tags: 征地,条例,集体土地,土地征收,补偿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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