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丰)昨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征地告知书,拟征收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以及垅头村集体土地,分别用于建设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
据了解,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山溪村集体土地2.809公顷,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桂湖片区自来水厂(宦溪镇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垅头村集体土地2.5387公顷,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
另外,仓山区教育局申请的福湾小学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具体批复同意征收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325公顷;透浦村水浇地1.1871公顷、园地0.2169公顷、其他农用地0.271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951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7589公顷。
作者:刘丰
来源: 民告官律师 Tags: 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土地征收,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