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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拆迁有四大招 周伟思当庭认罪
2014年2月27日  民告官律师

 南都讯 昨日,深圳“20亿村官”周伟思案开庭。周伟思当庭认罪。但一同受审的范胜命,对被指控的4宗罪只承认1宗。

  有社区居民挺周伟思

  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开到晚上22时,除去休息时间一直审了9个多小时。

  整整9个小时的庭审吸引了大批旁听人员,法庭门口都站满了人。南联社区不少居民也参加了旁听。他们认为,周伟思为他们做了不少实事,是来挺他的。

  庭审中,周伟思基本承认了指控的3项罪名4宗犯罪事实。但对于第一宗指控(通过范胜命收受叶平东500万元好处费),他表示记不太清楚了。

  此外,他的“一点点异议在于,认为指控他收受天基公司负责人叶平东的2000万元好处费应属于第一宗收受500万元犯罪事实的一部分,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而不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周伟思“既官且商”的多重身份导致该案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检察机关对其犯罪事实定性的依据是周伟思的任职和时间变化。

  周伟思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从事公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城市更新旧改项目中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时,犯的是受贿罪,属于职务犯罪。

  而他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在从事基层自治管理工作时,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当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好处时,犯的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经济犯罪。

  范胜命仅承认一控罪

  该案共犯范胜命被指控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三项罪名,他均不认罪。

  对于第一宗犯罪指控(周伟思通过范胜命收受叶平东500万元好处费),范胜命称,没有帮周伟思去找叶平东要钱,也没有收到过这笔钱。

  对于第三宗犯罪指控(范胜命为感谢周伟思帮助泰德建公司解决资金问题,送给周伟思200万元),范胜命也予以否认。他表示,双方是平等的合作关系,统建楼赚到钱大家都有好处,没必要送钱。

  他只承认,给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副局长陈道义送了港币30万元的单位行贿罪一项控罪。他承认自己收了叶平东2500万元,但他表示,那是应得的分红款。

  供词

  助开发商拆迁 周伟思有四招

  据叶平东供词显示,南联小学旧改片区大部分拆迁户都不能接受每平方米3500元的补偿款。但最终,他们还是签了协议。据称,周伟思主要有四种拆迁手段。

  停水电,不让卖

  在南联小学旧改片区,刘某拥有9600平米的工厂厂房。谈判时,刘某坚持要求获得6500万元拆迁补偿,但叶平东只肯给3800万元。周伟思介入后,发现刘某部分厂房涉嫌违建,就联合相关部门对工厂停水停电,干扰正常生产。刘某准备把厂房卖掉,周伟思又授意范胜命出面阻挠买主。迫使刘某接受仅2100万元的补偿款。

  打官司,解合同

  某小学所有者谢某以自己投资装修为由,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但周伟思与物业所有人联系后发现,谢某曾经拖欠5个月的房租。于是,周伟思便示意物业所有人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关系,顺利完成小学拆迁。

  停公职,子逼父

  本地居民刘某向开发商要求1600万元拆迁补偿,但叶平东只愿意支付800万元。刘某的儿子在龙岗街道办上班。周伟思得知这一消息,就要求街道办对其儿子停职,回家做父亲的“工作”。最终,刘某为了保住儿子公职被迫接受116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没背景,就强拆

  在深惠路80~120号拆迁过程中,肖某等居民拒绝开发商提出的拆迁补偿。由于肖某没有背景,周伟思带人对其房屋进行了强拆。

  采写:南都记者 刘晓燕 整合:陈实 深圳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原标题:周伟思当庭认罪 逼拆迁有四大招)


来源: 民告官律师  Tags: 拆迁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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