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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上帝”
2014年2月6日  民告官律师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提升市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记者了解到,该制度让业主参与住房验收,提高了业主的参与度,也减少了后期可能出现的问题纠纷。

  记者了解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加分户验收;房屋已售出的,住户也应该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需要逐户、逐间进行,并做好记录。针对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

  近日,购买同和朝阳小区一期工程房屋的部分市民参与了分户验收工作。活动中,业主对楼房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外墙保温质量;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智能建筑安装质量以及其他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这项制度好,自己房屋自己验收,以后住得更加放心。”同和朝阳小区5号楼的业主李先生表示,“像我们这种不懂建筑知识的购房市民,通过这项制度也可邀请专业人士参与分户验收,能够更早地发现房屋的各种问题,也能够及时解决,以免入住后出现纠纷。”记者了解到,通过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将市民在后期家庭装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前置处理,大大提升了市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记者了解到,为了能够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中,平度市要求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开发(建设)单位应该在媒体上发布拟进行分户住宅验收通知,进行公示。据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开发(建设)单位在公示前1个工作日应通知已购房业主公示时间,并留存书面通知记录。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行到小区内查看房屋质量。若发现问题,可及时拨打电话0532—87362038,或到云峡街19-1号,向平度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信息。信息反馈人应具实名来电或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来源: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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