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潮辉律师,民告官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当拆迁安置房满五年后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买卖后过户手续应该如何进行办理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有什么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您的话,您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您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由于您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您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建议您选购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做什么事情可能都是存在一些注意事项的,因为有些事情并不是那么容易处理的,我们没有一下子就完成了,但是我们要是注意到注意事项的话,就会避免很明显的错误发生。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拆迁安置诉讼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
1、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
2、法院、房管局不能强制撤销房产证;
3、不是所有的拆迁公告都可诉;
4、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拆迁方不能强拆。
我们都知道在拆迁之前,拆迁方需要发布拆迁公告,我们是否能在对拆迁公告不服的时候提起诉讼取决于公告中所载的内容。
公告中载明对拆迁户的具体拆迁计划或补偿方案的,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先要求有关部门裁决再提起诉讼,但如果公告中的内容仅仅载明政府的拆迁标准等规范,当事人就不能提起诉讼了,只能在对拆迁计划或补偿方案提出行政诉讼时,要求法院附带审查公告中所载的规范内容。
公告顾名思义要发出来才能广而告之,因此当公告还只是一份政府文件或者会议纪要的时候,因为还没对外发布,当事人也不能操之过急,提起诉讼。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来源: 民告官律师 Tags: 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可以买卖吗,拆迁安置诉讼需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