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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房地产属于公益拆迁吗 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2022年12月1日  民告官律师

  陈潮辉律师,民告官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发房地产属于公益拆迁吗

  我们了解到,拆迁有国家征地进行的拆迁,也有民间开发商进行的拆迁,国家还会进行公益项目的拆迁,很多人会对这些产生混淆,那么开发房地产属于公益拆迁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开发房地产属于公益拆迁吗

  公益拆迁是指政府进行公益项目建设的时候进行的拆迁行为,而开发房地产是属于商业的行为,所以并不属于公益拆迁。




  二、公益拆迁就是国家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所以公益拆迁是属于国家拆迁。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三、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登记是住房,实际是商业性使用的房屋如何补偿,现在法律法规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争议很大,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此规定可以作为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补偿依据。具体而言:


  1、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应当作为确定房屋性质的依据;


  2、房屋性质发生变更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并且实际用于居住的,应当按照住宅给予补偿安置;


  4、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用于商业经营的,应当按照住宅予以补偿安置,同时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征收房屋该如何补偿为您解答!






  1、棚户区及棚户区改造的概念是什么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2、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什么


  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率达到90%以上,协议生效,统一进行补偿,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进行搬迁。


  3、棚户区改造补偿多少以西安为例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总体来说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房、选房三种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是以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同时享受20%的补贴,还有三个月到十五个月的过渡补偿费,还有搬迁费及奖励等内容,市政府还承诺提供免费车辆帮助被征收人搬家。除此之外,还可以全额报销被征收人买房的契税。西安市的目的就是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为此直接规定,货币补偿不得低于40%。


  给房一般是以评估价值为标准,由征收人统一购买房屋、集中安置。这种方式由于区位、兑换比例不统一等原因,选择的当事人不多。


  选择房屋,一般是市政府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这样就避免了安置房选择上征收人上下其手的机会,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这些规定只是西安市的规定,各地还有很多其他政策,但是大体相同。关键是如何落实到被征收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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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潮辉——民告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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